最新稅務新聞分享
2026-10-16 彰化稅務局:死亡前2年內贈與財產併計遺產課稅,已修法由「受贈人」按比例負擔稅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的土地,在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可享有土地增值稅減徵40%的優惠,但重劃後的土地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後,再將土地移轉給他人,就無法適用減徵之規定。see more
更新日期:2026-10-16 發布單位: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6-10-15 北區國稅局:變更保單要保人可能涉及贈與稅或遺產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將自己擔任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無償變更由子女或他人擔任要保人,或在變更要保人後2年內死亡,可能涉及贈與稅或遺產稅課稅問題。see more
更新日期:2026-10-15 發布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2026-10-15 中區國稅局:欠繳稅捐提起行政救濟仍得禁止財產處分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保全國家租稅債權,納稅義務人逾期未繳應納稅捐,不論是否尚在行政救濟程序中,稅捐稽徵機關得就其名下相當於應繳稅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辦理禁止處分登記,防止納稅義務人藉由移轉財產規避稅捐債務。see more
更新日期:2026-10-15 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26-10-14 南區國稅局:房地合一重購退抵稅後,5年內不得再移轉或移作他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重購自住房地經核准退還或扣抵稅額後,倘於重購後5年內將自住房地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將追繳已退抵之稅額。see more
更新日期:2026-10-14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2026-10-14 南區國稅局:「房屋買新賣新」不適用房地合一重購租稅優惠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租稅優惠,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者,均可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例退還或扣抵已繳納之房地合一所得稅。see more
更新日期:2026-10-14 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